问:季度预缴时,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9号)中相关填报说明规定,企业在月(季)度预缴申报时,可以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应当注意的是,尽管企业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但如果企业尚未完成上年度汇算清缴,则在当年的第一季度所得税预缴申报中就无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为了避免第一季度无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建议纳税人先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再进行月(季)度预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