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是一家建筑公司,我们大部分的工人都是由派遣公司派遣的。请问我们收到派遣公司的劳务发票是否可以作为劳务分包享受差额计征增值税?
答:
1、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是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使用被劳务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所以,贵公司大部分的工人由派遣公司派遣是违返劳务派遣规定的。
2、劳务派遣用工不属于建筑分包,不得享受建筑分包差额征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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