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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企业提供代办保险服务代收的保险费是否征收增值税?

2017-09-07 文章来源:百问百答 信息提供:中国淘税网 浏览次数:

  问:汽车销售企业提供代办保险服务代收的保险费是否征收增值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因此,汽车销售企业提供代办保险服务收取的保险费,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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