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差额征税"业务的开具发票、申报填写、会计处理--你们懂多少?
如,会计处理:
在营业税制下"差额征税"业务按净额法核算;营改增后"差额征税"业务按总额法核算。
假设旅游企业,某旅游公司收取旅游者10万元,代旅游者付住宿费、餐费、交通费8万元。
--营业税下按2万元确认营业收入(开具营业税发票金额为2万元)
--营改增后应当按10万元确认营业收入(开具增值税发票金额为10万元)。
但是如何开具发票、申报填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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