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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如何确认收入?

2017-06-16 文章来源:天津地税 信息提供:中国淘税网 浏览次数: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如何确认收入?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具体按以下规定确认:......(三)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确定收入额,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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