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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提供金融服务同时向客户赠送的促销品是否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2017-04-11 文章来源:宁夏国税局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问:银行业提供金融服务同时向客户赠送的促销品是否应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答:银行提供服务是否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应分以下情况确定:
  (一)银行提供服务并取得收入时(如贷款服务),对购买了其服务的客户赠送促销品,是一种经济利益的让渡,不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二)银行提供服务不取得收入时(如存款服务),赠送的促销品,视同销售,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三)对于无法划分的,一律视同销售,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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