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务所简介 | 业务领域 | 专家顾问团队 | 专家咨询 | 收费标准
  政策法规 | 诚聘英才 | 博睿财税讲堂 | 基础会员服务须知
最新公告:
站内检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办税指南

"七天无理由退货"何时开始算?律师:签收次日起

2017-02-15 文章来源:华讯财经 信息提供:中财网  浏览次数:

  不少消费者对"7天无条件退货"的时间概念并不清楚。
  2月10日,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联合工商、食药监、质监等权威部门,重磅推出"维权先'封'华西-封面3·15诚信消费在行动"。投诉渠道开通后,数百名读者网友参与"吐槽"。对于投诉,记者正在逐一核实,跟进采访,此外,对于大家的一些疑惑,我们也将请专业的律师通过电话、留言等方式解释、支招。
  2月12日,李女士致电96111讲述了一次不愉快的网购经历。去年底,她在某购物平台买了件衣服,到货后,发现质量有问题,并提出退货。然而,购物平台却称:"该商品已签收超过七日,不属于'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范围。"
  李女士感觉有些冤枉。"包裹是送到物业那里的,当时我在外出差,三天后才取的,可购物平台却把这三天算了进去。"
  其实,和李女士有着一样困扰的市民还很多。"七天无理由退货"中的这"七天"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算,一直以来都争论不断。
  对此,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四川智库法律专家游添川称,今年3月15日,《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将实施,其中对该问题进行了明确:"自签收的次日开始算起。"
  不过,游添川也通过电话给李女士分析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签收的时间要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对于那些包裹放在快递柜里就显示已签收的,应该从消费者将商品从快递柜里拿出来那天才算签收,而对于和物业有代收快递协议的消费者来说,理论上物业签收就表示消费者签收。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管理 | 微信管理 | 博睿讲堂管理
Copyright©2006-2022 河北博睿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冀ICP备19003918号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