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软件企业规定条件中所称的研究开发费用政策口径是什么?
答:软件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政策口径,2015年度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span>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70号)的规定执行,2016年及以后年度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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