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09年购置一套房产,由于配套设施不齐全一直未使用也未对外出租,企业是否需要就此套房产缴纳房产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40号)对《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86]财税地字第8号)中 "企业停产、撤销后,对他们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作出废止。因此,该企业应当正常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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