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络中出现了冒充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或业务伙伴以洽谈合同急需用钱、交纳尾款或项目款等理由,通过QQ、微信等即时通讯软件要求企业财务人员向非法账户汇钱的诈骗案件。此类诈骗案件于近期频繁发生,且涉案金额巨大,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经济财产损失。
对此,我们郑重提示您:
请您不要将网络通讯工具作为唯一的联络方式,遇到任何有要求转账、汇款的行为,请您提高警惕,通过多方途径核实对方身份,谨防被骗。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公安局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