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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固定资产的抵扣问题,会计们经常为此纠结

2015-10-09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国家税务总局 浏览次数:

  问: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一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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