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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立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2015-03-19 文章来源:厦门地税 信息提供:厦门地税 浏览次数:

  咨询:企业有两块土地,尚未开发。现企业要分立出一个新公司,原公司与新公司各一块土地,分立后原公司股东,股权均不变,新公司股东股权与原公司一致。请问新公司的土地变更所有者名称时需要交土地增值税吗?
  回复: 现行土地增值税政策对企业分立导致的不动产转移没有明确规定应当征收或免征土地增值税。因此,在无上位法规定的情况下,企业分立导致的不动产转移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如上位法规定要征收,应予补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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