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以前固定资产购入都有按5%或10%预计残值,但实际根本没有什么残值,如果做会计估计变更把残值变为0是否可以,需向税局备案吗?
答:2008年后,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不再规定比例范围,而是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不需向税务机关备案,但一经确定,不得改变。对于2008年前购进的固定资产,如果2008年没有按照国税函〔2009〕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重新确定其预计净残值的话,则之后不得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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