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判断2014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
答:随着财税【2014】75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的公布,加速折旧无疑会成为今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纳税人最关注的的税务问题之一。
无论是75号文还是64号公告都没有解决一个基本指标问题,就是2014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判断依据如何确定,是以购进固定资产取得的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还是以购进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准。从操作角度来说,以发票为准最清晰,但是从考虑到64号公告已经做出补充,购进包括自行建造,两相结合的话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也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