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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2号,是针对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还是所有的国际货物运输都转开普通发票?
2014-09-02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2号,是针对往来于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是吗?并不是说所有的国际货物运输都转开普通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2号规定: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等免征增值税。纳税人为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间接提供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所以是指所有的间接国际货物运输都实行免税,转开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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