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享受免税政策的国际货代服务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答: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件附件3的相关规定,享受免税政策的国际货代服务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委托方索取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应当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试点纳税人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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