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般纳税人2009年购入固定资产时,已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现在销售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因此,购买时已经认证抵扣过的固定资产,再销售时按17%适用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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