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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