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租用法人的车发生的相关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因此,企业按公允价值同资产所有者签订租赁合同的,凭租金发票和其它合法凭证可以税前扣除租金及合同约定的其它相关费用;此外,所有权不在本企业的资产(如投者个人资产等)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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