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家主营门窗、幕墙设计、制作、安装的新办企业目前处于筹建期,厂房外包给其他建筑企业建造,但是厂房门窗的制作、安装都是由本企业自行采购原材料制作并且负责安装,此业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因此,该企业为厂房自行购买原材料制作的门窗应当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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