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奖金已计提,但只发放了一部分,再次发放时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日期:2014-02-17
问:全年一次性奖金已计提,但只发放了一部分,再次发放时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奖金计提时间,与发放月份无关,所以需按照计提月份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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