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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均应缴纳增值税?

2013-08-22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7

  问:是否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均应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税服务。
  非营业活动,是指:
  (一)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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