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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类问题解答——应税服务

2013-08-20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1.电脑维护业务是否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应税服务?
  答:电脑维护业务应区分不同情况,如提供硬件维护服务,应按照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的修理修配劳务缴纳增值税;如提供软件维护服务,则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信息技术服务——软件服务”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对外提供培训服务是否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应税服务?
  答:根据财税〔2013〕37号文件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未包括培训服务,因此对外提供培训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应税服务。
  3.景点内提供缆车和索道是否属于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应税服务?
  答:景点内的缆车和索道为旅游业,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交通运输业,不属于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4.从事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线路的安装服务是否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应税服务?
  答:从事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线路的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应税服务,应按照规定缴纳营业税。
  5从事职业中介网站业务是否属于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中的应税服务?
  答:从事职业中介网站业务,虽然依托计算机信息技术,但不属于《应税服务范围注释》中的“部分现代服务业?——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不纳入本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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