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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赠送的装修含(家电),是否涉及营业税和增值税,如果涉及如何确定计税依据?

2013-08-12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中国淘税网 浏览次数:

  问:卖房赠送的装修含(家电),是否涉及营业税和增值税,如果涉及如何确定计税依据?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同时一并销售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规定,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同时一并销售的附着于土地或者不动产上的固定资产中,凡属于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凡属于不动产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销售不动产"税目计算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货物和不动产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和不动产的销售额。
  因此, 纳税人采取购房赠装修含(家电)的方式销售,应按实际收到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货物(家电)和不动产(包括装修)的销售额,分别计算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未分别核算或核算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和不动产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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