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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企业在"营改增"试点之前已经购入了不少车辆,这样"营改增"试点后可以抵扣的增值税税金相对较少。那么,这个企业"营改增"试点后应该如何选择计税方法?怎样计算增值税税金?

2013-08-06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问:一个企业在"营改增"试点之前已经购入了不少车辆,这样"营改增"试点后可以抵扣的增值税税金相对较少。那么,这个企业"营改增"试点后应该如何选择计税方法?怎样计算增值税税金?
  答:按照这个企业现在的情况,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同时,纳税人在适用"营改增"的优惠政策时一定要注意限制条例,比如有形动产租赁,只有将试点前已存在的资产对外租赁时,才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因此租赁行业需要将用于出租的资产分类管理,试点前的存量资产出租选择简易征收,最好能在租赁合同标注资产购买时间,试点后购买的资产出租按17%税率征收,当然购买的资产可以抵扣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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