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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委托事务所对企业稽查并提成,如何应对?

2013-07-29 文章来源:肖宏伟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问题:我们公司当地主管地方税务局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对我公司进行查账,并且根据查补的税额给税务师事物所提成,我们认为这不符合税收规定,首先没有检查证件,同时事务所根据检查结果拿提成,无法做到公正的检查,对于一些有异议的政策,做出有利于他们的解释,比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司给予的免费给职工使用的公司自有房产免房产税的答复不予认可,认为我们理解错误。在这次检查中当地税务局、税务师事务所存在的问题,以及作为公司的我们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希望各位老师能够给予指导,谢谢!
  解答:《税收征管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试行)》第五条规定:"注册税务师在承揽业务时,必须坚持自愿委托原则,不得强求纳税人接受代理服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税务代理人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的民事法律关系,而非行政强制法律关系。
  税务局的做法违反税收征管法规定,企业有权拒绝检查,可以向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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