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运输队为单位接送商品车,从社会临时雇佣司机人工运送车辆,每月须运送多次,但是每次运送地点、运送人员并不固定,运输费按费用包干计算(按车型、里程计算一次性付给,司机途中费用全部自理)每次运送当次结清。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从社会临时雇佣司机,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2、根据《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文第九条规定:"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所述的"同一项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列举具体劳务项目中的某一单项,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据此,支付司机的劳务报酬具体劳务项目是某一单项,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目前尚未见到可从劳务报酬取得的所得,按比例从其收入中扣除这部分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