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务所简介 | 业务领域 | 专家顾问团队 | 专家咨询 | 收费标准
  政策法规 | 诚聘英才 | 博睿财税讲堂 | 基础会员服务须知
最新公告:
站内检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办税指南

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追补扣除的申报手续问题

2013-04-10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问:企业追补扣除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需履行哪些手续?
  答:企业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由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以下简称专项申报说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企业发生的2011年(含)以后应扣未扣支出的专项申报说明的具体操作如下:
  (1)情况说明
  企业申报扣除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应报送情况说明,情况说明应包括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以前年度应扣未扣的涉税项目扣除年度、扣除的金额、以前年度应扣未扣的原因、影响以前年度纳税所得额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情况,应退税(亏损)情况。       
  (2)《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情况申报表》
  企业应报送《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情况申报表》(详见附件),《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情况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税务机关受理后留存备查,一份接收人签字后返还企业。
  (3)专项申报
  企业追补扣除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应报送以下补正专项申报资料:
  ①应扣未扣所属年度已申报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②应扣未扣所属年度补正申报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管理 | 微信管理 | 博睿讲堂管理
Copyright©2006-2022 河北博睿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冀ICP备19003918号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