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务所简介 | 业务领域 | 专家顾问团队 | 专家咨询 | 收费标准
  政策法规 | 诚聘英才 | 博睿财税讲堂 | 基础会员服务须知
最新公告:
站内检索: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办税指南

投资境内居民企业取得免税分红如何备案?

2013-03-07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中国税务报 浏览次数:

  问:我公司是居民企业,有向境内居民企业的投资,请问企业取得的分红如何办理免税备案手续?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免税收入需要备案的资料:
  1.投资合同或协议书。
  2.连续持有上市股票12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
  3.投资收益、应收股利科目明细账或按月汇总表。
  4.被投资企业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等利润分配相关证明材料;
  5.投资方或被投资方属于居民企业的证明材料。
  

关于本站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管理 | 微信管理 | 博睿讲堂管理
Copyright©2006-2022 河北博睿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冀ICP备19003918号
冀公网安备13010202003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