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间支付管理费能否税前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规定: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但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母子公司之间提供服务支付的费用应该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母公司确认为营业收入缴纳相应流转税,子公司可相应计入成本费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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