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劳务派遣要注意什么?派遗过来我公司的员工,要不要给他们交社保之类的?是不是只要支付劳务费就可以了。会不会有什么隐患?
答:关于纳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二项规定的内容;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对劳务公司营业税进行差额征收。
关于社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除了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事项外。还应载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单位的名称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
综上所述:来你单位的劳务派遣,你们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办理。仅供参考!
追问:就是想一切外包,签定合同时,条款要注意些什么呢?
答复:首先搞清楚你是用工方还是用人方,如果你不是劳务公司而是用工的单位,既然劳务公司在派遣协议中写上可以退回或者增加派遣人员,对于你们公司来说问题不大,应该说你所选择的劳务公司还是非常重视你们的,这个风险主要在劳务公司,对于你们来说风险不大。
派遣员工发生工伤,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则先通过工伤保险赔付,对于你们公司来说是实际用工方,是无法逃避工伤风险的,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此条款是很容易出现扯皮现象,所以应该在合同中约定或者签订补充条款,不过想不承担责任是不可能的,毕竟员工是在你们公司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对于工伤赔付及工伤期间员工工资,可以约定共同承担,要看劳务公司出于自身风险的考虑是否同意共同承担了。
以上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与劳务公司协定“因业务量大小,可以退回劳务人员”这个条是有法律风险的,希望注意!
建议看看有关法律规定
第一,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
第二,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
第三,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第四,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第五,双方可以约定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
第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