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应税服务,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试点政策文件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接受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接受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025年6月2日 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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