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04年12月因企业改制,补发2000年一个月工资\2001年一个月工资,没注明所属月份(凭证注明2000年一个月工资\2001年一个月工资),我是新会计,现在自查04年税金,这笔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要并入2000年\2001年的计算吗?还是并入2004年12月当月计算?不同的方法出入很大啊.2000年\2001年工资都是不到800的.谢谢,期待你的答复
答:如果有合法凭证证明补发的工资确系2000年、2001年应发而未发的,可将补发的工资并入工资所属月份计算个人所得税。如不能证明,则应将该项收入并入实际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按当时的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