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电讯企业采取捆绑式销售,即用户交一定的话费租用相等价值的手机,在规定时限用完规定话费后,手机归用户所有。对此项业务收入应按什么税目征税?
答: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印发的《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解答》(冀地税发〔2003〕102号)第五条中明确规定:根据营业税政策规定,电讯企业采取捆绑销售形式取得的话费收入,应全额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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