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现在取得的联运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联运发票上的“代垫项目”中的“公路运杂费用”等带杂费项目的运费栏中所列的费用是否可以抵扣?
答:根据【国税发明电[2003]55号】文件规定,联运发票必须是由经税务机关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开具,且开具的货物运输发票属于国家规定的运输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货物运费金额是指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单位为代开票纳税人开具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费、建设基金和现行规定允许抵扣的其他货物运输费用,装卸费、保险费和其他杂费不予抵扣。货运发票应当分别注明运费和杂费,对未分别注明,而合并注明为运杂费的不予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