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是一家省级重点小学,近年来有许多非施教区学生要求到我校就读,部分学生家长对我校捐助了部分资金,请问学校取得的这部分捐助收入要缴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规定,"超过规定收费标准的收费以及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超过规定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教育劳务收入,一律按规定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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