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发生的会议费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企业发生的会议费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有条件的。
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1号)第十四条规定:对纳税人年度内发生的会议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
(一)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目的以及参加会议人员花名册;
(二)会议材料(会议议程、讨论专件、领导讲话);
(三)会议召开地酒店(饭店、招待处)出具的服务业专用发票。
企业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其发生的会议费一律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