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国税局查处一起虚开发票偷税案
发布时间:2010-03-27   栏目:其他行业

 



   近日,包头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查处了一起利用虚开的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偷税案件。经查,内蒙古包头市恒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在2004年3月至2005年1月期间,非法购买了包头市海鹏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虚开的废旧物资销售发票201份,金额合计1986.07万元,申报抵扣进项税额198.6万元。该公司为了掩盖其虚取废旧物资销售发票的事实,根据这些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所列的金额、数量,填制了虚假入库单和过磅单,并据此编制虚假记帐凭证及账簿,以达到偷税目的。 

  此案经过包头市国家税务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定案后,市国税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追缴税款198.6万元,并加收滞纳金;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对其偷税行为处以1倍罚款。由于该案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二百零五条,现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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