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乌海市新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二)生产经营及相关情况
2007年“预收收款”7276564元;2008年“预收收款”11819338元;2009年“预收收款”2698722元;2010年1—6月份“预收收款”7638714元;合计29433348元。建安成本14073981元;土地成本6494000元;其他成本3624864元;成本合计24192945元。开发费用198273.49元;税金2635587.10元;经营利润2406542.37元。土地开发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27%,建筑安装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58%;其他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15%;利润率8.17%;税负比重8.95%;涉及税款(2010年1—6月份)占当期应纳税款的比重10.88%。查补此纳税人税款82728.12元,滞纳金3500.08元,罚款30597.90元。
(三)涉税问题
1、营业税:该企业车位出售收入680000元未按规定申报、纳税;与同楼层、同销售时段的其他房产相比,部分房产销售价格偏低而无正当理由,应调增销售额453255.80元。以上收入合计1133255.80元,应补缴营业税56662.79元。
2、城建税:由于上述少申报、缴纳营业税56662.79元,造成少申报、缴纳城建税3966.40元。
3、教育费附加:由于上述少申报、缴纳营业税56662.79元,造成少申报、缴纳教育费附加1699.88元。
4、地方教育附加费:由于上述少申报、缴纳营业税56662.79元,造成少申报、缴纳教育费附加566.63元。
5、水利建设基金:上述少计收入1133255.80元,造成少申报、缴纳水利建设基金1133.26元。
6、印花税:上述少计收入1133255.80元,造成少申报、缴纳印花税566.60元。
7、土地增值税:上述少计收入1133255.80元,造成少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18132.56元。
以上少申报、缴纳各税费合计82728.12元。
(四)处理结果
1、补缴各项税费82728.12元。
2、对以上少缴各项税款共加收滞纳金3500.08元。
3,对其少缴各项税款共计罚款30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