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基本情况
齐齐哈尔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3年4月,注册资本:4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二)检查出的涉税问题
土地增值税问题:该企业2007—2009年的开发项目,2010年共有19栋商住楼达到清算标准,本次进行了土地增值税清算检查,清算补缴土地增值税81万元。
印花税问题:该企业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规定贴花,少缴纳印花税4万元。
土地使用税问题:该企业计算库存商品房占地面积计算方法有误,造成少缴纳土地使用税3万元。
(三)涉税问题分析
关于土地增值税,主要是企业存在等靠心理,认为土地增值税实行了预征,就不用清算了,即使清算,也是税务机关的职责,从而忽略了企业应自行申报清算的责任。关于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主要原因在于企业财务人员水平不高,对税收政策不掌握所致。其中,对于同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认为是政府行为,不构成产权转移行为,不应缴纳印花税;土地使用税计算错误,在于对开发项目土地使用税计征截止时间没有正确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