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特点】
本案的成功查处,体现了在办案过程中检查人员素质的重要性。在查办房地产企业时,“实地调查结合帐簿检查”是稽查的一种方法,本案的检查人员不但熟练地运用了这一方法,而且注意抓住主要矛盾,从而使检查有所突破。
一、案件背景情况
(一)案件来源
根据市地税稽查局专项检查指令,检查组于2004年5月31日起,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2003年度地方各税缴纳情况进行了检查。
(二)纳税人基本情况
A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系私营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A公司2002年5月中标某开发项目,至
二、检查过程及采取的检查方法
三、违法事实及定性处理
A公司与税务机关在是否应依据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生效后即发生了纳税义务的问题上发生了争议。为了慎重起见,检查人员就此问题向税政部门递交了《税政业务解答卡片》,税政部门的答复是:A公司该项业务虽然未办理产权转让手续,未做会计账务处理,但是属于以房屋抵顶欠款,应于
A公司以房屋抵顶欠款,少计收入37436169元,少缴税款2077707.38元;销售房屋少缴税款523985.02元,两项合计少缴税款2601692.40元。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应补缴城建税164070.69元;
2.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应补缴教育费附加70316.01元;
3.依据辽财文字[1999]106号《关于开征地方教育费的通知》的规定,应补缴地方教育费附加23438.67元;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加收滞纳金183056.02元。
A公司已在限期内缴纳以上税款、滞纳金合计2784748.42元。
四、案例分析
(一)税务稽查重要细节
在税务稽查中,检查人员应对企业经营业务中的各个环节、各种情况都要做好分析,不放过蛛丝马迹。有的纳税人为了达到不缴、少缴税款的目的,往往在检查人员了解情况时,避重言轻,“挤牙膏”式的一问一答,这就要求检查人员不但要有过硬的业务本领,更要讲究稽查技巧和询问策略,对所掌握的线索、疑点要查深查透,不放过任何细节。
(二)税务检查要有套路
面对错综复杂的稽查案件,检查人员一定要冷静分析,仔细研究对策。因此,在日常的检查工作中要细致入微,查深查透,入户检查前要进行必要的行业比较,有异常情况要深究,要排除干扰找准突破口,要不失时机地根据政策法规,利用工作经验向企业相关人员宣传税收政策,讲清违法后果,让纳税人及早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主动配合交代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