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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部分润滑油产品是否应征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2009-12-30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信息提供: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新国税办〔2009〕712号

克拉玛依市国家税务局 :
  你局《关于润滑油应税产品确定问题的请示》(新克国税发〔2009〕100号)收悉,经研究,你局请示所反映的齿轮油、冷冻机油、仪表油等产品,其生产所耗用原料,产品性能、发挥的作用均与润滑油税目注释相符,属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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